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平谷建设,近日,平谷区委组织部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2015年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一把手、主管依法行政工作的副职、法制科长及部门执法人员共计380余人。区委常委、副区长屈志奇同志做了开班动员讲话,并就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明规范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次培训紧跟当前法治建设的新形势,结合平谷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需求,分别邀请了多名专家学者进行了授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从民事基本原则的角度出发,讲授了如何运用民事思维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教授从法治政府建设的角度全面解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蔡英伟庭长,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出发,详细讲解了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行政应诉技巧及注意事项;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行政检察处景滔副处长从行政检察的角度分析了违法行政的表现形式,并从法律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完善执法行为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立案处庞雷处长和执法监督处史凯处长分别从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的角度,阐明了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具体原因,提出了规范行政执法的措施。
三天的培训课程,授课内容精彩、实用,参训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提升了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解决执法问题的思路,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和信心。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